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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嘉北國民小學

載具與行動充電車管理辦法

嘉義市嘉北國小 防疫不停學 學習載具借用說明

{{ $t('FEZ002') }} 市立嘉北國小|

若家長無法取得相關學習設備,可向本校申請借用平板電腦1台。但因現可運用的平板電腦數量有限,無法滿足所有同學的需求,我們仍將審視個案申請狀況,優先分配給學校造冊之弱勢學生(中低收入等狀況較為特殊的同學)。若您手邊已有可使用的上網設備,或可向親朋好友借用,則請將借用機會讓給真正需要的同學。

當您提出申請,代表您已接受以下條件...

  • 由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至學校借取領用。
  • 借用期間,自您取得平板電腦之日起,隔離請假時間起至隔離請假結束止,即歸還本校資訊組。
  • 借用期間將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妥善使用及保管、維護借用設備,並只使用於學習目的,不作其他用途。
  • 若於借用期間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致設備毀損滅失,家長(法定代理人)同意負連帶賠償責任(支付修復的必要費用。若無法修復,則賠償同規格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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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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