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北國小|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3527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有關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開學後如有停課、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事項,請依本原則辦理。
三、另有關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社區大學因疫情致有停課等情形,其停課、補課及退費規定,亦請依本原則辦理。
四、本案聯絡窗口:
(一)本市教育處課程發展科李小姐:2254321轉359。
(二)本市教育處社會教育科陳小姐:2254321轉362。
(三)本市教育處特幼教育科劉小姐:2254321轉333。
{{ $t('FEZ003')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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