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北國小|
轉知嘉義市政府核定地政處處長饒嘉博等4人為市府111年模範公務人員及民政處科員鄭媛尹等2人為市府績優公務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111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作業,係以參選人員之具體事蹟作為遴選依據,本從嚴慎選之精神辦理,並依「嘉義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業經初審及評選二階段審議程序,選拔結果及獎勵如下:
(一)本府111年模範公務人員為地政處處長饒嘉博、警察局警務員江冠穎、衛生局科長王鳳玉及教育處科長王得鑑等4員,當選人員由本府公開表揚各頒給獎狀一幀及獎金新臺幣三萬元整,並核予公假五日(於本函發文之次日起1年內請畢)。
(二)本府111年績優公務人員為民政處科員鄭媛尹及環境保護局科長吳博章,當選人員由本府公開表揚各頒給獎狀一幀及頒給新臺幣五千元等值之禮券。
{{ $t('FEZ003')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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