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北國小|
轉知--因應防疫所需,有關各校領取密切接觸者快篩劑之相關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8099A號函辦理。
二、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8日新聞稿宣布,「為保全防疫量能,自4月28日起調整居家隔離公費快篩試劑發放數量,國小至高中學生發放2劑快篩試劑,大學(含)以上學生及成人發放3劑快篩試劑,提供隔離期間初篩、有症狀或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學生務必於4天自主防疫期滿且於次日快篩檢測陰性後方可上學」。
三、考量經衛生單位匡列為密切接觸者之教職員工生,居家隔離3天加自主防疫4天期滿,需於次日快篩檢測陰性後方可恢復實體上課。
四、倘貴校教職員工生為前揭密切接觸者,請派員持「領用簽收單」及由衛生單位確認後之「密切接觸者名冊」至本府教育處領取快篩試劑,依「領取密切接觸者快篩試劑須知」領用簽收後,學校於發放快篩試劑時,可將「先行配合居家隔離宣導通知單」一併轉發居家隔離人員參考。
五、爾後學校密切接觸者快篩試劑之發放,統一由本府教育處處理,而領取對象一律以學校為單位。現行快篩試劑屬重要防疫物資,請貴校務必確實依居家隔離人數領取,不得溢領或囤積。
六、開放領取時間為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請先電話聯繫)本府教育處2254321轉363,連絡窗口請洽營養師何垠鈴。
七、檢附「領取密切接觸者快篩試劑須知」、「先行配合居家隔離宣導通知單」、「快篩試劑領用簽收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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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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