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北國小|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稱本會) 為照顧清寒榮民就學子女,秉持排富及不重複之原則,主動協助家庭教養,於例假日及寒暑假實施午餐補助,使榮民子女能安心向學,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申請資格: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且符合要點各款情形之一,得申請午餐補助金。
三、申請期限:上半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下半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每年九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要點規定人員,應填具申請書 格式如附件一 )),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向本會各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其餘詳見附件要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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