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衛生組|
轉知--家用快篩試劑自行進行一次快篩相關措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96210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檢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修正「入境民眾檢疫期間執行COVID-19抗原快篩作業流程」及「防疫追蹤系統之快篩結果登錄說明」各乙份(如附件3、4)。
三、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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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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