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北國小|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26256號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本府業於110年12月21日府教體字第1105342882號函(諒達)送各校(園)在案。
三、依指揮中心於旨揭期間適度放寬防疫措施,相關部分如下: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四、請各校(園)持續宣導:維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措施,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五、另請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相關防疫措施並落實自主查核,教育部將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防疫管理指引;請本府教育處各科室就業務之權責不定期抽查訪視學校相關防疫管理執行情形。
六、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訊息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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