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北國小|
轉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49382號函(如附件2)辦理。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0月24日公布11月7日起放寬防疫政策,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自11月7日起,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11月7日起,學校及幼兒園視防疫需求,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
(三)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三、本案業公告於本市「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網」(網址:http://case.cy.edu.tw/web/healthprotect/default.asp),相關訊息將隨時依最新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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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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